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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学院2012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根据《浙江省2012年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精神,今年,我校继续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以下简称“专升本”)。“专升本”录取工作实行“以专科学业成绩良好为前提,统一考试,平行志愿,分类选拔,择优录取”的办法。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生计划
招生 类型 |
类别 |
专业 代码 |
专业名称 |
计划 |
学费 |
考试科目 |
专升本 |
文史类 |
01 |
汉语言文学 |
60 |
3960 |
大学语文、英语 |
专升本 |
经管类 |
02 |
财务管理 |
30 |
3960 |
高等数学、英语 |
专升本 |
理工类 |
03 |
电子信息工程 |
30 |
3960 |
高等数学、英语 |
专升本 |
理工类 |
04 |
生物工程 |
30 |
3960 |
高等数学、英语 |
二、报名条件
1.我省各级各类全日制普通高校高职高专应届毕业。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具有较高思想道德修养和文化素质,上进心强,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未受记过(含)以上处分,无考试作弊记录。
3.高职高专阶段学业成绩居本校本专业前50%,无不及格课程(经重修、补考及格视作及格)。
4.已通过CET-3级或高职高专英语应用能力A级(艺术、体育类专业除外)及以上考试。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为英语的考生不作此要求。
三、报名与填报志愿
实行网上远程报名和填报志愿。
1.符合条件的学生需于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考试科类和一个录取类别,具体录取类别根据考生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按《浙江省2012年专升本各类别所含专业对照表》(附件三)确定。
每个考生可填报8个志愿,每个志愿包括一个院校和一个专业。考生只能在本人所选定的录取类别内填报志愿,跨类别填报的志愿无效。少数特殊专业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可由招生院校在附件三规定的相应类别对口范围内,进一步确定考生高职高专阶段所学对口专业,并与招生计划一同公布。考生填报志愿前,须认真仔细查看拟报考院校专业的招生要求,确保本人符合相应条件。如未按相关要求填报而造成不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所在院校应引导考生根据自身学习能力,填报与所学专业对口的专业,以免因专业基础不足而无法完成本科阶段学业。
2.现场确认与资格审核
完成报名信息网上输入的考生,于
考生所在院校负责审核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及其所填相关信息是否真实,并在《浙江省201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考试考生登记表》上签署学校审查结论、加盖公章,同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完成报名资格审核确认。
审核完成后,由考生所在院校对审核合格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四、考试
1.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分文、理科,具体为:
考试科类 |
考试科目 |
录取类别 |
文科 |
大学语文、英语 |
文史类 |
法学类 |
||
教育类 |
||
艺术类 |
||
理科 |
高等数学、英语 |
理工类 |
经管类 |
||
农学类 |
||
医学类 |
2.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3.考试日期为
4.考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管理,各设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具体组织实施,考点设在设区市。考生于
5.命题、评卷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公布成绩时间为5月初。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成绩公布后三个工作日内,凭准考证申请查卷。查卷只查漏评、误评,积分及统分差误,不查评卷的宽严。
五、录取
1.录取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招生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体制。
2.最低控制线
评卷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各类别计划的一定比例,分别划定录取最低控制线。
3.投档办法
在按8个录取类别对考生总分排序的基础上,分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志愿(院校+专业)顺序检索,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和专业,即投档到该院校该专业。
4.投档比例
原则上为1:1,同分考生一并投档。
5.院校录取
我校根据招生计划,按总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六、学籍管理
1.报到注册和学籍管理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粮迁移手续,9月初入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新生报到时,必须交验普通专科(高职)毕业证原件,届时未拿到专科毕业证书的取消入学资格。不按期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专升本为全日制脱产学习,学制两年(注明三年制的除外)。学费按升入学校同届学生收费标准执行。
学生入学后不允许转学、转专业。毕业时发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文凭表述为“我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2.招生院校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要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录取标准以及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七、其他
1.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临海市东方大道605号
邮编:317000
招生咨询电话:0576-85137102,传真:0576-85137102。
E-mail:zsb2004@tzc.edu.cn
台州学院招生就业处网址:http://www.zsjy.tzc.edu.cn/zs/
2.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台州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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