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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2012年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工作实施细则》要求,2012年我校将继续进行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简称“专升本”)的工作。
一、招生计划
招生 类型 |
类别 |
专业 国标码 |
专业 代码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专升本 |
法学类 |
030101 |
01 |
法学 |
195人 |
二、报考条件
1.我省各级各类全日制普通高校高职高专应届毕业。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具有较高思想道德修养和文化素质,上进心强,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未受记过(含)以上处分,无考试作弊记录。
3.高职高专阶段学业成绩居本校本专业前50%,无不及格课程(经重修、补考及格视作及格)。
4.已通过CET-3级或高职高专英语应用能力A级(艺术、体育类专业除外)及以上考试。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为英语的考生不作此要求。
5.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所规定的报考要求。
三、考试
1.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分文、理科,具体为:
录取类别 |
考试科类 |
考试科目 |
法学类 |
文科 |
大学语文、英语 |
2.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3.考试日期为
4.考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管理,各设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具体组织实施,考点设在设区市。
5.命题、评卷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公布成绩时间为5月初。
四、录取
1.录取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对于符合条件的进档考生,我校根据招生计划,按省统一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我校将及时在招生网上公布录取学生的名单。
4. 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视情况决定是否进行征求志愿。
5. 录取通知书将于录取结束后寄发。
五、学籍管理
1.报到注册和学籍管理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办理入学手续。新生报到时,必须交验普通专科(高职)毕业证原件,届时未拿到专科毕业证书的取消入学资格。不按期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专升本为全日制脱产学习,学制两年。学费按升入学校同届学生收费标准执行。
学生入学后不允许转学、转专业。毕业时发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文凭表述为“我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2.招生院校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要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录取标准以及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六、其它
1.本章由中国计量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考生档案由考生所在学校负责组建并密封,寄送至中国计量学院招生办。
3.联系方法:
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258号(邮编:310018)
电话:0571-86836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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