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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药科职业大学是2021年经教育部批准、浙江省人民政府同意设置,由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办的全国第一所药科类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全国药监系统唯一一所本科院校,全省第一所公办职业本科院校。
学校溯源于1984年成立的浙江省医药学校,1986年正式招生办学,1999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筹建浙江医药职业技术学院,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建立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成立浙江药科职业大学,开启了学校发展崭新篇章。
学校地处我国首位自然科学诺贝尔奖获得者药学家屠呦呦故乡宁波市,现有奉化、鄞州、新昌(产业学院)三个校区,占地面积1410亩,总建筑面积36.12万平方米,设有药学院、中药学院、药商学院、护理学院等14个二级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2000余人,教职员工707人,其中专任教师573人,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比91%,高级职称教师占比38%,聘请行业企业兼职教师307名。70名教师获得省市药品GMP、GSP、医疗器械规范检查员资格,42人入选浙江省职业检查“双百尖兵”工程。拥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浙江省“151人才”、黄炎培职业教育奖等杰出教师。拥有教育部课程思政教育名师团队、省级职业教育教师创新团队、省首批中高职一体化教学创新团队、省首批职业院校技能大师工作室。
学校坚定职业本科教育类型定位,坚守医药行业办学特色,坚持产教融合办学路径,秉承“厚德厚朴、励志远志”的校训精神,凝练“职教本色、医药底色、监管特色”“三色”专业发展特色,构建“厚药德、明药规、强药技、懂智造、接国际、能创新”的“三色·三药·三能”职业本科人才培养模式。聚焦大健康产业,打造以药学、中药学为核心学科,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生物医学工程、护理学协同发展的应用型学科布局,构建以药学类、中药类、健康护理类、医疗器械类、食品类、化妆品类六大专业群,开设药学、护理等职业本科专业20个,专科专业14个,专升本专业17个。学校获批成为学士学位授权单位,16个职业本科专业通过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建成27项国家级专业、课程和教材。近三年,学生在国家级、省级各类竞赛中获奖70余项。牵头申报增设4个职业本科专业被教育部列入职业本科专业目录,主持制定国家级、省级各类教学标准8个,为国家、省域专业标准体系建设提供“浙药方案”。学校历年毕业生就业率均超97%,用人单位满意度达90%。
学校聚焦职业教育“一体两翼五重点”工作任务,充分发挥行业办学特色,打造“1+N”产教融合生态圈。与新昌县人民政府签约共建“新昌现代智能制药产业学院”,“政校行企园”打造市域产教联合体;与奉化区政府、浙江大学药学院共建“浙江省高端制剂和先进药物创新实验室”;依托省首批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特色原料药与制剂质量提升协同创新中心”,打造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牵头浙江省医药行业协会、行业龙头企业、医药类院校等56家企事业单位成立浙江省首个医药职业教育联盟,助力医药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发挥行业特色院校“智库”作用,建有“浙江省药品监管科学与产业发展研究中心”,深入开展医药产业政策研究、基层药械化监管科学研究、药械化监管队伍专业化建设以及医药产业人才支撑等方面的研究。与国家药监局高级研修院合作,共建“国家药品监管局高级研修院长三角教学基地”,立足长三角,辐射全国,打造行业人才培训品牌。积极助推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连续7年承担并圆满完成了浙江省101个食品安全县(市)的第三方考核评价工作,承担七轮浙江省化妆品“百千万美丽示范创建工程”第三方评价工作,高水平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立足新起点,开启新征程。学校始终铭记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致学校办学二十周年贺信中提出的“抢抓机遇、加快发展,办出水平、办出特色”殷切期望,奋力打造医药特色鲜明的一流职业大学,为医药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为“健康中国”“健康浙江”战略实施,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
(数据截至2023年12月)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公布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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